五年一貫專區
一、報名資格:凡本校大學部四技前兩年(大一、大二)或二技第一年學業成績表現達全班前百分之五十、操行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者。
二、報名期程:每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5 日止,向本所提出修讀甄選申請,招收名額 3 名。
三、書審指定繳交資料:
(一)本學程學士班學生提前修讀碩士班學分申請表。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(請繳交大一至大二下學期成績;轉學生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)。
(三)自傳履歷乙份(以英文撰寫)。
(四)學習經歷乙份(可包括專題報告、論文發表及與報考動機相關 的榮譽、獎勵事蹟,及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;附相關證明尤佳)。
(五)語言能力證明:請提供英語能力檢定證明。
四、成績採計方式:書面審查 40 % + 面試 60 % 免筆試 !
五、修業規範:
(一)取得預研生資格之學生應遵守下列規範,否則資格取消。
- 應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(四技修業四年,二技修業二年)屆滿(含)前取得學士學位。
- 修讀研究所(組)別應與報考所(組)別一致。
- 於學士班畢業學年度應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考試入學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- 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者,不得辦理保留學籍。
(二)預研生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,於本校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成績 70 分以上者,得於研究所入學當學期申請學分抵免,抵免之學分至多為其碩士班應修學分數之三分之二(不含論文學分)意即以 22 學分為上限,其餘應修學分(含碩士論文)應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身份後修習。
五、本校學士班學生提前修讀碩士班學分甄選要點
六、本學程修業規定
七、申請表
八、五年一貫招生PPT